四男设下苦肉计 “碰瓷”诈骗被逮捕
时间:2014-08-01 作者:潘东阳 曾静 新闻来源:
广西检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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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检察网8月1日讯(通讯员潘东阳 曾静)四名男子通过“碰瓷”方法,故意制造交通事故诈骗钱财。近日,右江区检察院以黄某正、吴某林、黄某建及黄某敢四人涉嫌诈骗罪依法批捕。
狼狈为奸:谋划“事故”骗钱财
2014年6月10日晚,黄某正、吴某林、黄某建及黄某敢四人聚集喝酒,期间,黄某正聊到以制造假车祸“碰瓷”方式诈骗他人钱财不易被查获又能捞大钱时,四个人不谋而合的提出要搞一单,为使“碰瓷”后提高成功敲诈钱财的几率,同时以防事情被暴露而逃避法律制裁,四人密谋由黄某正、吴某林两人负责从梧州市叫来两名未成年人吴铭壮(化名)、黄强(化名)具体实施,吴某林则从租车行租赁了一辆车牌为桂L AU118的吉利牌轿车作为作案工具。
心狠手辣:为设“苦肉”致人伤
不明真相的两名未成年人吴铭壮和黄强很单纯的认为黄某正、吴某林只是邀约他们到百色游玩。2014年6月15日俩人应约而来到百色,被安排在右江区百胜街“福利旅馆”201号居住,吴铭壮和黄强熟睡后,黄某明喂吴伟壮吸食“K粉”,待“K粉”发生作用使吴伟壮兴奋之时,黄某正、吴某林、黄某建及黄某敢等4人一起用摩托车的避震器将吴铭壮的左手前臂打断。第二天醒来时,吴铭壮感觉到左手剧烈的疼痛,还没等他明白手臂为何疼痛时,就被黄某正等4人威逼叫他去做“碰瓷”主角。在该诈骗团伙的威逼下,吴铭壮只好答应照做。
粉墨登场:制造“碰瓷”施敲诈
2014年6月16日,该团伙选定了百色市右江区盘百公路324国道“裕和山庄”往永乐方向约600米的一段笔直的下坡路作为作案地点。当日13时许,受害人何某驾驶一辆车牌号为桂K79873的大货车,途经百色市右江区盘百公路324国道裕和山庄往永乐乡方向约600米处时,黄某明、吴某林、黄某敢三人认为这是作案的好时机,于是就由吴某林驾驶桂LAU118轿车行驶在受害人驾驶的大货车前面,在轿车里,黄某明、黄某敢两人打电话联系黄某建做好准备,当桂K79873的大货车在该路段处要超过他们驾驶的车辆时,吴某林不让大货车超越,把大货车逼到路面左侧行驶,而大货车准备行驶到黄某建所在位置时,黄某建便骑着自行车载着吴铭壮在路上行驶,就在大货车和自行车靠得很近的时候,黄某建立即故意翻车,俩人均摔倒在地上制造成是被大货车撞倒的假象,此时,吴铭壮则扶着事先被折断的左手臂大喊疼痛,让受害人认为这次交通事故造成了他人左手臂被摔断的后果。为息事宁人,受害人只好向他们支付了9000元钱的医药费。
自食恶果:法网恢恢终被捕
实施“碰瓷”诈骗成功后,该团伙回到旅馆201号房间内分赃,黄某建分得700元钱,黄某明、吴某林、黄某敢每人分得200元钱,吴铭壮分得300元钱,黄强分得100元钱,剩下的钱用来一起挥霍。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这伙人还未来得及挥霍犯罪所得,便被抓获。经讯问,该团伙成员均供述了“碰瓷”诈骗受害人钱财的犯罪事实。
(作者单位:百色市右江区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