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女独自家中养病 继父“兽”性大发被领刑
时间:2014-08-04 作者:林强 新闻来源:
广西检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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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检察网8月4日讯(通讯员林强)与狼共屋,防而不备,则被食之。黄某因进行臀部肿物切除手术治疗后行为不便,独自留在家中休息养病。其继父谭某借口在家休息,趁黄某家人外出做工之隙,竟奸淫独自在家养病的黄某。近日,经龙州县人民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以强奸罪判处谭某有期徒刑四年。
谭某,系龙州县人,经人介绍认识黄某母亲后,便于2010年5月份开始搬到黄某家中与其母亲同居生活,虽然没有跟其母亲登记结婚,但与其一家人一起生活,谭某与黄某实际上形成了继父继女关系。2014年1月18日16时许黄某在广西龙州县上龙乡的家里看电视时被其继父触摸胸部,黄某当场反抗并用手推开其继父谭桂华。谭桂华于杀黄某全家相威胁黄某与其发生性关系,黄某不愿意并想从大门逃出去,但跑到大门时发现大门和窗户已被其继父锁上。因黄某因臀部做手术行动不便,被其继父逼在角落,黄某无力反抗,被其继父抱入房间内进行强奸。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谭某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之规定,构成强奸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作者单位:龙州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