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以帮追债为名诈骗女友四万元领刑罚
时间:2014-08-08 作者:虞航 新闻来源:
广西检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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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检察网8月8日讯(通讯员 虞航)女子因为单纯轻信男友,结果被男友骗财骗色。日前,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临桂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该县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周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五万元。
经查,黄某系40岁离异女,因做小生意略有家产。2009年3月,急于嫁人的黄某通过别人介绍认识韦某,不久他们确立恋爱关系。不料韦某居然是骗子,认识没多久韦某向黄某借款10万元后便下落不明了。2013年7月,黄某通过相亲结识周某,两人一见钟情很快同居了。10月份,黄某向周某诉说了自己被韦某骗钱的事情,周某则声称自己有关系可以找到韦某,但需要一些活动经费。黄某信以为真,便给了1万元给周某。
周某拿到钱后谎称去寻找韦某便来到广州市,后周某联系黄某称已托刘某找到韦某,需要1万元送礼感谢别人。黄某十分满意周某的办事效率,再次汇了1万元给周某。不久,周某装做惊慌的样子打电话给黄某,称刘某在教训韦某时不慎将其打死,需要2万元跑路费。黄某觉得事情是因自己而起,有义务要给钱,于是其再次汇了2万元给周某。此后,久久不见周某回来找自己的黄某才察觉上当受骗了,便向当地派出所报案。
经公安民警周密侦查,于2014年2月份在广东省将周某抓获归案,周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作者单位:临桂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