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虚构国有土地证并冒充副市长打电话行骗被批捕
时间:2014-08-08 作者:罗力毅 新闻来源:
广西检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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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检察网8月8日讯(通讯员罗力毅)犯罪嫌疑人蒋某为行骗不择手段,不但虚构国有土地证及磨盘山码头观光车工程,为了取得受害人的信任还冒充副市长给被害人打电话。近日,七星区人民检察院以诈骗罪逮捕了犯罪嫌疑人蒋某。
2013年7月份,犯罪嫌疑人蒋某以虚构兴安县朝阳路土地号0138495的土地及其父亲住宅的为抵押向受害人龙某借款20万元。2013年8月蒋某向龙某提议将之前20万元借款入股投资土地号0138495的土地,龙某表示同意。2013年9月蒋某向龙某谎称其已将土地号0138495的土地向银行抵押336万贷款用于支付桂林市磨盘山码头观光车工程(经查该工程项目不存在)押金,龙某也相应的作为该项目的投资人。为了更加取得受害人的信任,蒋某先后冒充桂林市磨盘山码头观光车工程负责人宋某、桂林市副市长给受害人龙某打电话,商谈桂林市磨盘山码头观光车工程开发建设的具体事项。2014年3月9日向龙某谎称需要支付银行336万元贷款的利息,骗取龙某2.35万元,后蒋某将该款项用于私人消费。
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他人财物,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涉嫌诈骗犯罪,应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七星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蒋某。
(作者单位:七星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