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本站已支持IPv6网络
基层案讯速递
一村委副主任借为农户办理危房改造补助指标敛财被判受贿
时间:2014-08-11  作者:罗元  新闻来源: 广西检察网 大号字

广西检察网811日讯(通讯员罗元)永福县百寿镇一村委副主任刘某,在协助该镇人民政府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为农户办理危房改造补助指标时,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多名危房改造户“好处费”。经永福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被永福县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刘某系永福县百寿镇某村委副主任,根据该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和村“两委”的分工安排,刘某负责协助政府做好该村部分村屯农村危房改造工作。201111月至20136月,其利用职务之便,在为该村曾某、叶某、莫某等六名危房改造户申请危房改造补助款时,分别收受该六名危房改造户“好处费”共21000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刘某是依照法律规定从事公务的工作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其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构成受贿罪。同时,刘某协助办理的危房改造户中,没有发现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农户。法院遂作出以上判决。

(作者单位:永福县人民检察院)

警警 广西网警虚拟岗亭 广西网警ICP备案 察察
桂公网安备
45010302000954号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