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友做“内鬼”老乡来助阵 3人开面包车抢劫超市女员工被批捕
时间:2014-08-11 作者:罗力毅 新闻来源:
广西检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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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检察网8月11日讯(通讯员罗力毅)赵某为了抢劫超市女员工的营业款,不但让其女友充当“内鬼”提供超市员工去存款的时间及存钱人特征,还拉上两个老乡开面包车帮助其抢劫。8月6日,七星区人民检察院以抢劫罪逮捕了犯罪嫌疑人赵某等四人。
2014年7月11日13时许唐某、赵某、侯某三名兴安老乡在七星区太平里赵某的出租屋吃饭,期间赵某提出一起去抢华荣超市员工去存营业款的钱,因为赵某女友梁某就在该超市上班,梁某遂向他们提供华荣超市员工去存款的时间及如何确定存钱人的特征,14时30分许唐某、赵某、侯某三人驾驶五菱面包车到桂林市七星区普陀路的华荣超市附近,当华荣超市员工钟某提款去存钱时,唐某开车停在钟某前方,赵某、侯某两人下车,当钟某经过路口时,赵某上前从后面踢了钟某屁股一脚,紧接着侯某抢走钟某手上装钱的红色纸袋,抢完钱后两人上车,唐某驾车,三人迅速离开现场,三人抢劫所得营业款共计人民币9026元。
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赵某、唐某、候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暴力劫取他人财物,梁某为抢劫提供帮助,四人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之规定,涉嫌抢劫犯罪,应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七星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抢劫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赵某等四人。
(作者单位: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