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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新县检察院批捕9名带头妨害公安机关执行公务村民
时间:2014-08-15  作者:冯明龙  新闻来源: 广西检察网 大号字

  广西检察网8月15日讯(通讯员  冯明龙)山林权属存有矛盾纠纷,不但不采纳政府部门的调解方案,反而通过屯内广播、电话、短信、QQ群发信息等方式组织、动员全屯群众妨害公安机关执行公务。8月14日,大新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妨害公务罪将陈某军、劳某皇、陈某旺、陈某发、陈某江、劳某华、劳某扬、劳某达、劳某凯等9人批准逮捕。

  2009年开始,大新县桃城镇某村的社屯和绿屯因一山林权属问题引发矛盾纠纷,为了让绿屯做出让步,同时以山林权属纠纷要挟政府,社屯群众在绿屯通往社屯的路段多次以堵路、挖路等方式不让绿屯群众通行。2014年7月6日、7月7日犯罪嫌疑人陈某军通过屯内广播的方式组织、召集社屯群众开会如何对付政府即将拉材料到绿屯进行道路硬化的事,并决定以政府不给解决山林纠纷为由,动员全屯群众于2014年7月8日全部集中在社屯道路上进行堵路,犯罪嫌疑人劳某皇、劳某凯等人也于当时开完会后通过QQ群发信息的方式召集在外务工的本屯人员赶回社区帮忙堵路。2014年7月8日早上,犯罪嫌疑人陈某军、劳某皇、陈某旺、陈某发、陈某江、劳某华、劳某扬、劳某达、劳某凯等人纠集本屯群众使用拖拉机、后推车等作为路障拦在通往绿屯道路上,致使前往绿屯进行道路硬化的施工队不能通过。政府和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劝说教育,要求参与堵路的群众自行将自家的拖拉机开离村道,恢复交通。犯罪嫌疑人陈某军、劳某皇、陈某旺、陈某发、陈某江、劳某华、劳某扬、劳某达、劳某凯等人不但不离开,还积极带头起哄、谩骂政府工作人员,扬言政府不解决该屯与绿屯之间的山林纠纷为由坚决不给通行。大新县公安局接到报警后出警前往处置,在劝说无效的情况下,限时要求参与堵路的人员离开村道,并将堵路的拖拉机等车辆移开,恢复交通,否则将强制清理堵路的拖拉机等路障。然而,犯罪嫌疑人陈某军、劳某皇、陈某旺、陈某发、陈某江、劳某华、劳某扬、劳某达、劳某凯等人在堵路现场继续起哄,谩骂执法公安民警。随后公安民警清理路障时,犯罪嫌疑人陈某军、劳某皇、陈某旺、陈某发、陈某江、劳某华、劳某扬、劳某达、劳某凯等人为阻止公安民警依法执行职务,带头对执勤民警起哄、谩骂、推打、投掷碎石粉、抢夺警棍盾牌等。犯罪嫌疑人陈某军、劳某皇、陈某旺、陈某发、陈某江、劳某华、劳某扬、劳某达、劳某凯等人在暴力妨害公务的过程中被公安民警当场抓获。经依法讯问,犯罪嫌疑人陈某军、劳某皇、陈某旺、陈某发、陈某江、劳某华、劳某扬、劳某达、劳某凯等人对带头参与妨害公务的行为供认不讳。

  检察机关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陈某军、劳某皇、陈某旺、陈某发、陈某江、劳某华、劳某扬、劳某达、劳某凯9人以暴力、威胁方法故意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之规定,涉嫌妨害公务罪,均有逮捕必要,遂作出了上述批捕决定。

  (作者单位:大新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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