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检察网8月21日讯(通讯员谭梦菲)2014年8月19日,钟山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了一名犯罪嫌疑人黎某,黎某因偷了两条昂贵的杜高犬涉嫌盗窃罪被钟山县公安局依法逮捕。
2014年8月3日凌晨0时多,犯罪嫌疑人黎某在送朋友回珊瑚后,独自一人骑自己的摩托车到凤翔镇苏石村钟某的养狗场,翻围墙进入养狗场内,将钟某放养在狗场内的两条杜高犬(一公、一母)盗走,并将盗窃来的狗藏于苏石村附近的高速公路桥下一个1米多高的涵洞里。当天中午,黎某通过电话联系贺州市沙田镇马东村4组的唐某(绰号“唐风”,另案处理),假借其朋友搞到(指偷的意思)两条杜高犬,价钱便宜,还可以繁殖狗仔,问唐某是否想要。唐某说可以,并邀黎某到家里见面详谈。于是黎某驾驶摩托车与两位朋友一起到了唐某的家,经两人当面协商以1400元成交,黎某吃过午饭就回凤翔了。当天下年16时多,唐某和朋友庄某(合伙经营养狗场的)驾驶一辆从朋友处借来的皮卡车到了事先约定的地点贺钟高速公路凤翔镇中学往苏石村的高速路天桥下停车,见黎某拉了两条狗已天桥上等候,唐某叫黎某直接把两条杜高犬牵上皮卡车的后尾箱,这时黎某突然提出想和唐某各出资7OO元,共同买下那两条杜高犬,待产下狗仔后两人平分。唐某表示同意后将两条杜高犬拉回贺州市沙田镇马东村自己的养狗场喂养。经钟山县价格认证中心评估,钟某被盗的两条(一对)杜高犬价值人民币15000元。
目前,唐某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也被钟山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此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作者单位:钟山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