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心生“鬼”杀亲兄 真相大白悔晚矣
时间:2014-09-12 作者:李华兵 新闻来源:
广西检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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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检察网9月12日讯(通讯员李华兵)廖某怀疑当村干部的胞兄侵吞其土地补偿款,在街头砍死亲兄。近日,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廖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13年 6月21日8点,桂林市临桂县派出所值班室进来一男子,男子对民警说“我砍死了我哥”。原来,该男子姓廖,2009年国家开始征收其所在村小组的土地,2012年当地政府将征地补偿款打到村小组的集体户头,村小组按人头分钱,通过银行将钱打到每户人家账户里,廖某一家分到了9万多元。廖某后来听村里人说其在村委当干部的胞兄侵吞了他的土地补偿款,廖某遂产生杀死胞兄的念头。案发当天,知道胞兄有赶圩习惯的廖某携带菜刀早早赶到赶圩地点蹲守,上午8时许,廖某发现其兄在市场蔬菜行摊位前买菜,马上走到其兄身后,趁其不备,拿出菜刀朝其兄头部、面部、颈部连砍数刀,致其兄当场死亡,随后廖某到派出所自首。
庭审过程中,廖某胞兄是否侵吞廖某土地补偿款成为案件焦点。法庭查实,廖某应当分得的土地补偿款已由村委通过银行全额发放到廖某的账户中,廖某胞兄没有接触过廖某的补偿款,更没有侵吞廖某的补偿款。庭上,得知真相的廖某好像一下子失去了全部力气,其心中一定充满了懊悔,然则一切都太晚了。
据了解,廖某杀兄案已经是桂林市人民检察院2014年以来审查起诉的第六起因家庭矛盾发生的杀亲案件。亲情是至美的,生活中亲人之间应该多一些宽容、多一些理解、多一些相濡以沫,用道德、良知和责任去对待家庭,遇到矛盾纠纷时多迁就、多理解,心平气和地去解决,才能保持家庭内部的和谐友爱。
(作者单位:桂林市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