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检察网9月17日讯(通讯员 何家银)广西横县两农民为实现“发财梦”,居然想到帮别人运输毒品赚钱这种“歪门邪道”,结果得不偿失,触犯刑法被判重刑。近日,由广西横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横县人民法院一审以运输毒品罪分别判处邓超珍、农建沧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一万元。
邓超珍、农建沧本是广西横县两个地地道道的农民,为了实现“发财梦”,铤而走险干起了违法的事情,等待他们将是漫漫的铁窗生涯。2013年9月25日,被告人邓超珍为获取非法利益,向被告人农建沧提出由其到广东省帮其将毒品氯胺酮(俗称“K粉”)带回广西横县,并承诺每次给予500元的报酬,农建沧表示同意。9月23日下午,农建沧在邓超珍的“精心”安排下,带上邓超珍交给其的“本钱”(毒资)34000元,从横县校椅镇青桐街乘从大巴前往广东接毒品。24日,农建沧在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接到2包毒品后乘坐大巴带回横县,次日早上回到横县校椅青桐街,后在“信仔饮食店”将带回的2包毒品交给邓超珍。发现钱来得容易,邓超珍和农建沧又“密谋”再干“一票”。同日下午,邓超珍又安排农建沧到广东将毒品带回横县。农建沧又于同日乘坐大巴前往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帮邓超珍带回毒品。次日下午,按邓超珍的“部署”,农建沧在惠东县从他人手中接到3包 “K粉”后用白色编织袋装好携带乘坐大巴回横县,以为做得神不知鬼不觉。可不曾想,在27日凌晨5时许,回到横县校椅镇青桐街后将毒品带到“信仔饮食店”处,邓超珍前来接应时二人被久候的公安民警当场抓获。民警从农建沧的白色编织袋内缴获其从广东携带回来净重2619.7克毒品可疑3包。经检验,从缴获3包毒品可疑物的样品均检出氯胺酮。
横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邓超珍、农建沧违反国家对毒品管理法规,明知是毒品氯胺酮而运输,二被告人的行为已经构成运输毒品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作者单位:横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