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检察网9月23日讯(通讯员韦明)云南省邱北县籍三男子结伙驾驶货车跨省行窃,沿途见到值钱之物就下手,连一张椅子也不放过,结果在外省换来牢狱之灾。经广西西林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2014年9月18日,法院以盗窃罪分别判处杨启文、马文杰有期徒刑9个月、1年1个月,并处罚金各4000元;以盗窃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杨树林有期徒刑1年1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2014年2月25日凌晨,杨启文、马文杰两人驾驶一辆长安牌小货车从云南省文山州邱北县来到广西西林县县城,趁夜深无人之机两人在鲤城路句町大酒店门前盗得一辆价值2331元的雅马哈牌女式踏板两轮摩托车。两人开车来到县城火亮山路时,又发现一辆飞肯牌两轮摩托车,四顾无人,两人下车把这辆价值3823元的摩托车抬上小货车后直接返回云南省邱北县。事后两人分赃,各得一辆摩托车。杨启文过后将他分得的飞肯牌两轮摩托车以550元的价格卖给本县男子杨树林。
同年3月28日凌晨,杨启文、马文杰约同杨树林驾驶小货车来广西西林县盗窃。三人窜至该县那劳镇街上盗窃了两辆价值共9296元的两轮摩托车,在返回西林县城途中,又在路边的一户居民门前盗窃得一辆价值4691元的建设牌两轮摩托车,杨树林在该户居民小院中发现有一张摇椅比较好,就把摇椅也搬上小货车偷走。事后三人分赃,各得一辆摩托车。
案发后,杨启文、杨树林协助公安机关抓获同案人员,有立功表现,依法可从轻、减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作者单位:西林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