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检察网9月23日讯(通讯员 虞航 申佳)因倒卖市民票给外地游客与公园检票员发生冲突,三名男子为泄愤故意殴打检票员并且毁坏了检票闸机。日前,经临桂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该县法院以寻衅滋事判处解某福、解某安、解某荣一年七个月至一年二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的罚金。
解某福、解某安、解某荣系村民,因为村庄附近新建了一个公园,他们便开始以倒卖市民票给外地游客为业来赚差价。2013年8月3日下午,张某等5名外地游客向解某福购买了市民票,后张某等5人持市民票在检票因未出示市民身份证而被检票员李某拒绝入园。张某等5人便找解某福退票,解某福纠集解某安、解某荣上前与检票员李某理论。因为说不过李某,解某福、解某安、解某荣便开始冲击检票闸机。其中解某荣翻过检票闸机后殴打了检票员李某,后解某荣又与解某福合力将公园2号检票闸机扳坏,而解某安则用脚将公园2号检票闸机踢坏。案后不久,解某福、解某安、解某荣相继被抓归案。经鉴定,公园被损坏的检票闸机价值33250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解某福、解某安、解某荣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故意毁坏财物,情节恶劣,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之规定,构成寻衅滋事罪,故作出上述判决。
(作者单位:临桂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