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检察网9月24日讯(通讯员宋伟)毒品严重威胁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因吸毒极易引发大量的违法犯罪等社会问题。一些青少年信仰缺失、精神空虚,为了追求精神刺激沾染吸毒恶习。一名95后男子杨某“独乐不如众乐”,邀约三名好友到宾馆开房吸食K粉,害人又害己。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钟山县检察院以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依法批准逮捕杨某。
经初步审查查明:2014年8月29日下午,杨某(男,17岁)在钟山县城广场某奶茶店遇见绰号叫“腊肠”(男,18岁)的朋友,“腊肠”邀请去他家吃饭,并商量叫上另外两名朋友于某(男,23岁)、杨某弟(男,22岁)。杨某答应了并提出晚上在钟山开个包房“嗨”一下(指吸食毒品K粉),“腊肠”表示同意。杨某还向“腊肠”要了50元钱去向绰号叫“野儿仔”的人购买了100元的K粉。晚上19时许,杨某、“腊肠”、杨某弟、于某四人吃完饭后出到钟山县城发现没有包房了,于是杨某提议去他之前帮女朋友开好的某宾馆418号房间玩,杨某进入该房间后见到自己的女朋友等三名女子在看电视,不顾她们的反对就开始与“腊肠”、杨某弟、于某一起吸食毒品K粉,之后被民警查获。
经钟山县检察院审查认为,杨某为他人提供毒品和场所进行吸食毒品,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四之规定,涉嫌容留他人吸食毒品罪,因此作出了批准逮捕的决定。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作者单位:钟山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