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检察网9月24日讯(通讯员 虞航)两名有前科的男子冒充推销人员上门发广告,经敲门确定无人在家则撬门入户实施盗窃,两天内竟连续作案三起。日前,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临桂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该县法院以盗窃罪分别判处秦某、周某一年六个月至十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的罚金。
秦某、周某均因盗窃入狱,两人出狱后便混在一起谋划发财大计。秦某和周某经过踩点侦察和周密计划后,决定冒充推销人员敲门确定主家无人时则实施入户盗窃。2014年3月17日下午,秦某和周某来到临桂县常某家。由周某在外望风,秦某则通过敲门方式确定常某家无人后,秦某利用开锁工具打开大门进入常某家,进入室内盗得价值约5000元的佳能数码相机一台。第二天下午3时,秦某和周某来到临桂县李某家,他们采取上述方式作案,由秦某盗得价值约1000元的联想笔记本电脑一台。随后下午5时,秦某和周某又来到临桂县王某家,他们采取同样的方式作案,由秦某入户盗得价值约3000元的金手链一条。
此后不久,受害人常某、李某、王某相继向警方报案,民警经调取监控录像确定犯罪嫌疑人后将秦某、周某抓获归案。
(作者单位:临桂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