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本站已支持IPv6网络
基层案讯速递
“稳定顾客”促使两少年频繁行窃
时间:2014-09-29  作者:李浩  新闻来源: 广西检察网 大号字

广西检察网929日讯(通讯员李浩)博白两少年为微薄“利润”,在一个月的时间内相继盗走17辆自行车。盗得车辆中,有价值680元的越野自行车,50块钱便卖出去;价值330元的自行车,20块钱便卖掉。这些不对等“交易”的背后,竟是因有“稳定销路”从而“薄利多销”。

928,两名少年(小陆、小春)与他们的“唯一顾客”(黎某),博白县公安局以他们涉嫌盗窃罪,移送到检察院审查起诉。原来,小陆和小春小学没读完便辍学,两人平时有小偷小摸恶习,整天游手好闲,臭味相投之下常到县城各中小学附近物色作案对象。5月中旬的一天,小陆和小春终于盗得一辆自行车,卖得60元,初尝甜头,让他们体会到不劳而获带来的喜悦,更让他们兴奋的是:他们的顾客,一位三十多岁的男性黎某,告诉他们“我还要十多辆自行车,你有车就拉过来卖给我”。黎某的话更让小陆和小春感觉干偷车这活有前途,黎某还特别嘱咐他们两,偷车的时候小心点,要是被抓到不要说买车给其。自此,有了黎某这个“稳定顾客”,小陆和小春疯狂地作案,到了618日,两人丰收硕果:盗得17辆,悉数卖给黎某。

“偷了车后,不想车能值多少钱,我们有销路,转手快钱自然能多捞点,只想快点卖出去,藏着赃车不踏实”,面对检察员,小春如是说。经过案件承办人的缜密分析,依法拟定:黎某的教唆行为,涉嫌构成盗窃罪,黎某利欲熏心,为牟取利益,罔顾法纪,唆使他人盗车,他将受到法律制裁。小陆和小春也将为他们的行为付出沉重代价。

目前,三人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案件在进一步审查当中。

(作者单位:博白县检察院)

 

警警 广西网警虚拟岗亭 广西网警ICP备案 察察
桂公网安备
45010302000954号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