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本站已支持IPv6网络
基层案讯速递
两骗子虚假门面出租信息网上诈骗被批捕
时间:2014-09-30  作者:刘杰  新闻来源: 广西检察网 大号字

  广西检察网9月30日讯(通讯员刘杰)通过虚构不存在的门面,让中介将出租门面的假信息发布到网上,过后以收取定金为由诈骗承租人,最终骗局被人识破。 2014年9月28日,广西桂林市雁山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犯罪嫌疑人莫某辉依法批捕。

  2013年底,莫某辉因承租某大学门面导致资金紧张,为了获取资金莫某辉找到与其长期合作的地产中介谭某立,以给予高额回报为条件,让其在网上放出虚假门面出租的消息引人上钩。2014年1月期间,受害人文某和梁某在网站上看到此假门面出租的消息,在与谭某立取得了联系后,由谭某立分别带着他们到了某高校并指着34、35号楼中间的空地说,这里的宿舍楼以后要住上万名学生,这个地方就是学校要准备规划“门面”的地方。文某和梁某听后简单问了一些问题,谭某立则捏造了一些待出租门面的相关信息进行回答。文某和梁某看到“门面”各方面条件都不错当即表示愿意承租,于是谭某立分别带着两人到了莫某辉的办公室。随后,莫以交纳定金等借口,先后向文某、梁某索取现金10万元,两人承租心切,如数奉上了这笔钱。今年7月,到了约定的交付时间,文某、梁某找到莫某辉并要求交付门面,可是却以莫某辉各种理由进行推脱,两人再找莫某辉想退钱却找不到了他的踪影。为了寻找真相,文某、梁某等人在学校询问后发现,两栋楼之间的空地学校根本没有要起门面的规划,现在那个地方是给学生停放单车的,根本没有动工起任何迹象。他们这才惊呼上当,并当即报警。

  检察官提醒市民,在通过中介租赁房屋、门面过程中,因合同尚未签订、履行,而对方又要求自己交纳某种款项时,一定要对相关资料进行必要的查验和审核,以免受骗上当。

  (作者单位:桂林市雁山区人民检察院)

警警 广西网警虚拟岗亭 广西网警ICP备案 察察
桂公网安备
45010302000954号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