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检察网10月10日讯(通讯员 何家银)广西横县两男子轻信他人,不分青红皂白,江湖义气帮助别人去车站“接人”,结果涉嫌非法拘禁被判刑。近日,由广西横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横县人民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分别判处覃得乐、覃振锐有期徒刑一年和十一个月。
被告人覃得乐、覃振锐和覃家深都是同一村里的人,覃家深和覃振锐还是叔侄关系,平时吃喝玩乐常常在一起,讲究江湖义气,不管什么事都随叫随到,结果摊上了“大事”,两人都沦为阶下囚。2013年10月29日20时30分许,覃家深(另案处理)等人以向林某索要钱财为由,召集被告人覃振锐、覃得乐一起去贵港火车站,先由覃家深等人去火车站售票厅前将林某引到覃家深租用的小汽车旁,后由覃家深和覃得乐强行将林某抱上小汽车,并将林某带回横县去表镇云表村委朝南村“看棋岭”上一处水泥房进行拘禁。期间,被告人覃得乐、覃振锐和覃家深轮流看守林某。次日21时许,被告人覃得乐在覃家深指使下拿来一把铁铲和一把刀后,覃振锐和覃家深等人将林某带至附近一处山岭以活埋相恐吓,当覃家深将林某踢进一个凹坑时,林某趁机滚下山坡并在群众的帮助下报警。同月31日凌晨,覃振锐在寻找林某过程中被民警抓获。
横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覃得乐、覃振锐非法拘禁他人,二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遂作出以上判决。
(作者单位:横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