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检察网10月11日讯(通讯员蓝庆 陈舒婷)近年来,越来越多人喜欢团购,对消费者而言团购经济实惠,对于商家而言,团购以其便捷快速的推销方式成为不可忽视的商机,但在这种新兴的销售形式背后仍存在着不少漏洞。
石某曾是某著名团购网站的业务员,熟知公司运营的方式,但是在跑客户的时候发现有些商家并不是很清楚了解公司的规定。于是在离职后,仍然以网络服务销售员的身份与商家联系,编造出网络推广服务质量保证金、展位首页推广押金、微博推广押金等缴费理由诈骗商家。一位受骗的理疗馆店主王女士说,自己的理疗馆想在团购网站上做推广,石某联系她时,她觉得某团购网挺知名可以信得过,而且石某能够拿出盖有公司公章(实为仿造印章)的合同协议便没有起疑,石某向她索要展位推广押金和服务质量保证金一共5600元。石某以此方法诈骗了4家店,共约11600元。近日,青秀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石某依法提起公诉。
(作者单位:青秀区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