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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团伙专“盯”卖淫女 流窜作案罪行累累
时间:2014-10-11  作者:吴黎乐  新闻来源: 广西检察网 大号字

  广西检察网10月11日讯(通讯员 吴黎乐)三个未成年人短短20天内疯狂作案6起,犯罪手段残忍。近日,平南县检察院决定以涉嫌绑架罪、抢劫罪、强奸罪将覃某、许某、吴某依法批准逮捕。

  覃某、许某和吴某作案时年龄分别是15、17和16周岁,虽正值花季年龄,平时却好逸恶劳,不思进取,为了获取钱财不惜犯下累累罪行。2014年8月份以来,覃某、许某、吴某、李某(另案处理)、甘某(另案处理)密谋租用租车公司的小车窜到平南、桂平、岑溪、藤县、玉林市以及广东省德庆县等城区的发廊,以包夜为借口将卖淫女骗上车,随后对卖淫女实施绑架、强奸、抢劫。相继落入法网后,三人对自己犯下的罪供认不讳。  

    (作者单位:平南县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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