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检察网10月16日讯(通讯员 何启平 黄爱棉)河池市金城江区一男子向朋友借钱270万元用于放高利贷,因无力偿还,遂设局杀害债主以“了结债务”。日前,犯罪嫌疑人蒙强涉嫌故意杀人罪被批准逮捕。
犯罪嫌疑人蒙强与被害人覃某系朋友关系并有生意往来。两年前,蒙强开始向覃某借钱用于放高利贷牟利。今年以来,蒙强共借了覃某270多万元用于放高利贷未能回收,因此无力偿还欠款。2014年8月份中旬,覃某多次催促蒙强归还所借款项及利息。9月初某天,覃某一个装有蒙强所写借条的包被盗。蒙强得知借条被盗一事后,产生了杀害覃某以逃避债务的念头。9月22日下午13时许,犯罪嫌疑人蒙强驾车搭乘覃某到金城江区下任新村其租用的门面,以修水管为由将事先准备好的锤子、水龙头等物品从其车后备箱中拿到门面卫生间地上摆放。蒙强佯装到卫生间内去修水龙头,覃某则跟进卫生间站一旁看着。蒙强趁有人拨打其电话时就叫覃某帮忙扭马桶接水管的螺帽,覃某毫无犹豫就蹲在马桶前空手去扭螺帽。此时蒙强见下手的时机已到,于是收起手机捡起卫生间地上的锤子,狠狠地朝覃某后脑打去。覃某晕倒后,蒙强继续用锤子砸覃某头部、胸部并掐住脖子致其死亡,后驾车逃离现场。
(作者单位: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