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检察网10月16日讯(通讯员 梁纯华 胡延杰)男子招摇撞骗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出狱不到一年又故伎重演,再次冒充刑警骗色骗财,在当地造成了极坏的影响。2014年10月13日,平南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涉嫌招摇撞骗罪的杨某批准逮捕。
1990年出生的平南县男子杨某,小学未毕业就辍学回家务工。2013年6月8日,杨某因犯招摇撞骗罪被平南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出狱后,杨某死性不改,依旧招摇撞骗。2014年4月,杨某通过QQ认识了女教师赵某。经过多次交往,两人很快就发展成为了情侣并在赵某所在学校宿舍同居。同居期间,杨某对外宣称自己是贵港市公安局刑侦大队的警察,认识很多人,能帮人办事。由于杨某能说会道,赵某及其同事都信以为真。2014年5月,杨某以帮赵某调动工作,帮赵某的同事范某办理其父亲抗美援朝补助金,帮赵某同事莫某办理养老保险金为由骗取了三人的现金共5200元。
(作者单位:平南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