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检察网10月21日讯(通讯员李胤 蒋义红)当前,微信已成为人们加强交流联系的网络通讯工具之一,颇受广大网民欢迎。但与此同时,微信亦被不少违法犯罪分子利用,成为其大肆敛财的工具。家住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临桂县区的小蒙通过微信聊天认识了一位男朋友,不过,她没有想到的是,男朋友背后却是一个陷阱。 近日,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临桂县检察院公诉,这位男朋友被该县法院以诈骗罪依法三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今年3月,小蒙闲着没事玩微信,摇到了一个网名叫男网友,两人通过微信发信息聊天。在聊天的过程中,对方自称名叫杨某,自称跟别人一起开了一家妇科医院,并隐瞒自己已婚的事实,与被害人小蒙成为男女朋友。之后,被告人杨树编造各种理由问小蒙要钱。
起初,杨某以手机被偷需买手机为由问小蒙要钱,小蒙就从银行自动柜员机汇了3000元给他;其后又以要去香港帮其姐姐的小孩过生日为由问小蒙要钱,小蒙又汇了3000元……就这样小蒙被杨某编织的各种理由所骗,共汇去人民币42000元,均被杨某挥霍一空。
法院认为,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鉴于杨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当庭自愿认罪,故对被告人依法从轻处罚。遂法院已作出上述判决。
(作者单位:临桂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