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检察网11月7日讯(通讯员 蒋桂凤)退伍转业的邓某,曾进入中国农业银行桂林分行工作,因故内退后,便想起了做银行生意,以高息为诱饵,以投资宾馆、酒店、房地产为名,四年间非法吸收公众存款3700余万。11月6日,犯罪嫌疑人邓某因涉嫌非法吸收罪被广西桂林市秀峰区检察院批捕。
经查:20110年9月,犯罪嫌疑人邓某成立桂林市琪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任公司法人代表,公司的主要业务就是融资,即高息借款和放贷。2011年3月至2014年7月间,犯罪嫌疑人邓某以投资宾馆、酒店、酒庄、房地产、路桥生意为名,以个人名义、以月息3%至5%不等的利率分别向受害人杨某、贾某、李某等60余人借款,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达3700余万。借款后,邓某将部分款项用于归还借款人利息,剩余以月息7%借给石某、田某等人。因石某、田某等人到期未还款导致邓某资金链断裂,从而导致案发。
秀峰区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邓某以做生意为由向被害人借款,支付被害人高额利息,变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扰乱国家金融管理秩序,已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依法对其批准逮捕。
案发后,办案检察官发现,一些被害人借款给邓某系他人主动介绍,一些被害人甚至基于邓某的农行背景主动借款给邓某。邓某自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金额约八九千万,一些被害人在案发后还抱着能追回欠款的幻想,迟迟未到公安机关报案。在此,检察官提醒,勿为贪念,放纵犯罪。
(作者单位:桂林市秀峰区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