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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冒充林场主250万获刑十五年
时间:2014-11-11  作者:刘理理 李玥  新闻来源: 广西检察网 大号字

  广西检察网11月11日讯(通讯员 刘理理 李玥)为偿还巨额赌债,陆川县一男子冒充林主出售桉林,骗取好友250万元,最终锒铛入狱。日前,经陆川县人民检察院出庭支持公诉,该名男子因犯诈骗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300万元。

  据悉,陈某锋因参与赌博,挥霍了大量钱财,经济陷入困顿。为续赌翻本,遂萌生了诈骗财物的念头。2012年12月份,陈某锋找到曾与其有过木材生意往来的好友曾某某,谎称其购买了2000多亩速生桉树木,愿以585万元的价格出售。在陈某锋带其到山头现场了解后,曾某某等人信以为真,同意以585万元的价格购买,并于当月支付了购林预付款共250万元。陈某锋拿到这笔巨款后,一部分用来偿还赌债,剩余的继续用于赌博,终将巨款挥霍一空。为躲避好友追债,陈某锋选择了跑路。曾某某在遍寻不着陈某锋后,经多方打听才发现陈某锋根本不是林场的主人,而林场主人也没有委托任何人出售桉林。经报案,陈某锋于 2013年12月31日被公安机关抓获。2014年1月21日,玉林市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依法批准逮捕陈某锋,后将该案交由陆川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经审查,陆川县检察院于7月24 日以涉嫌诈骗罪对陈某锋依法提起公诉。10月22日,陆川县人民法院经开庭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某锋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作者单位:陆川县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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