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检察网11月11日讯(通讯员 郑丽梅)家住来宾市兴宾区的男子莫某(现年44岁),得知相恋了一年多的女友零某移情别恋爱上了他人,在苦苦哀求情敌“放手”无望后,丧失理智的他持刀将女友乱捅致死,并将情敌捅伤。2014年11月10日,来宾市兴宾区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批准逮捕了莫某。
犯罪嫌疑人莫某(离异)与零某原系男女朋友关系,双方交往了一年多,由于遭到村里人的议论甚多,零某觉得难以承受,于是提出了分手。今年国庆节过后,零某经人介绍认识了蓝某,第一次见面后双方感到很投缘,于是确立了恋爱关系。莫某在得知此事后,心感不爽,三番五次威胁零某和蓝蓝,零某均不肯回头重拾旧好。2014年10月20日晚上,莫某打电话给零某,电话接通后却是蓝某在接听,莫某便苦苦哀求蓝某将其女友放回来,但遭到了蓝某的拒绝。21日早上9时,蓝某和零某一同乘坐五菱车回零某家收拾衣物,莫某看到后甚感恼怒,便手持竹棍和啄木鸟小刀潜入零某家。当零某和蓝某正在房间柜子前面找衣服时,莫某快步冲进房间,蓝某看见莫某冲进屋里后便想把莫某推出房间,被莫某用啄木鸟刀捅伤腹部,零某见状后想从门口跑出去,莫某持刀朝胸部和腹部连捅数刀。零某被捅倒下后,莫某又在其背部连捅数刀,致零某当场死亡。作案后,莫某逃离现场。10月25日上午,莫某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对将蓝某捅伤,将零某捅伤致死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检察机关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莫仁安因感情纠纷故意非法剥夺被害人生命,情节恶劣,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之规定,涉嫌故意杀人罪,符合逮捕的三个条件,遂作出上述批准逮捕的决定。
(作者单位: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