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检察网11月13日讯(通讯员李华兵)荔浦县男子陆某求财心切,竟然冒充治安队的民警在公园对他人“罚款”。近日,经荔浦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抢劫罪判处陆某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并处罚金3000元。
今年7月23日下午,陆某在荔浦县中山公园内发现韦某、刘某、罗某等5人在公园棋牌区的石桌上打扑克牌,便走上前对韦某等人说自己是治安队的民警,然后揪住韦某,声称要对韦某的赌博行为进行罚款,并将韦某强行拖离现场。纠缠之中,韦某怀疑陆某的身份,陆某就掏出一个有警用标识的黑色皮夹在韦某面前晃了一下,随后将韦某一部价值75元的杂牌手机抢走,韦某也挣脱陆某的控制,离开现场。3天后,陆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鉴于被告人陆某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当庭认罪,法院依法对其从轻作出上述判决。
(作者单位:桂林市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