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检察网11月18日讯(通讯员覃福生)荔浦县两名男子声称自己能通过关系,不用学车不用考试花点钱就能帮代办真驾照,疯狂诈骗数十名群众钱财15万余元。此案经荔浦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荔浦县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莫某有期徒刑四年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以诈骗罪判处钟某有期徒刑四年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莫某和钟某都是荔浦县人。2010年下半年,钟某在一次偶然的机会里认识了柳州市的韦某,韦某声称自己开了一所驾校,只要肯花钱不学车不考试也能帮办理机动车驾驶证,并给钟某留下联系方式。不用笔试、不用路考,只要交钱就能避过繁琐的考试程序,轻而易举地拿到驾照,钟某信以为真。没过多久,钟某便介绍好友莫某以700元的价格到韦某处办理一本C1驾驶证,结果不到一个星期证件就办好了。想到考驾驶证那么难,钟某从中看到了赚钱的机会,便想介绍更多的人到韦某处办理驾驶证从中渔利。于是钟某将自己的想法告诉莫某,两人一拍即合,决定分工合作,由莫某负责招揽客户,钟某负责拿资料到柳州市找韦某办证,每人收取3000至4500元不等的办证费。2011年3月,莫某因交通违章被交通警察发现驾驶证系假证,莫某将驾驶证是假证的消息告诉钟某。此时,二人已帮数人办理了假证,为能继续从中赚钱,二人经商量,继续谎称可以不用学车、不用考试就能办理到驾驶证,后莫某又陆续招揽数十人前来办证,至2011年9月,莫某、钟某共骗取他人办证费用共计人民币152700元。东窗事发,发现所办驾驶证是假证后,受害者纷纷找莫某退款并向公安机关报案,莫某即外逃躲藏。2014年2月24日,莫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数日后,同案的钟某也被抓获归案。
法院审理后认为,莫某、钟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钱财,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作者单位:荔浦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