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藤县原公安局副局长徇私枉法获刑一年
时间:2014-12-02  作者:廖显生  新闻来源: 广西检察网 大号字

  广西检察网12月2日讯(通讯员  廖显生)李某原是藤县公安局副局长,因经受不住金钱诱惑,在收受赌场股东给予好处费1万元的情况下,不履行职责,竟与赌徒联合上演虚假捉赌活动。近日,李某因徇私枉法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在2012年4月至2013年1月期间,李某是藤县公安局副局长,分管治安管理工作。其明知梁某等人在藤县滕州镇江滨路11号开设赌场(社会称“葡京赌场”,下称“葡京赌场”),在梁某和李某某请求其关照该赌场并给予好处费1万元的情况下,不履行职责,于2012年4月中旬与赌场人员串通,为赌场通风报信,联合上演虚假查处活动,指示藤县公安局城中派出所对抓获的赌场工作人员行政拘留5天,故意包庇该赌场的股东梁某等人,使梁某等人的犯罪行为不受立案追诉,使该赌场持续开设。2013年1月初,李某带领公安人员再次查处“葡京赌场”时,仅仅对赌场内负责放风的唐某作为刑事案件立案侦查,仍然没有追究梁某等人的刑事责任。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身为国家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其行为构成徇私枉法罪;被告人李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故意包庇“葡京赌场”的开设,为该赌场的股东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赌场股东的财物,共计人民币1万元,其行为同时构成受贿罪。依法应以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所以应以徇私枉法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李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且积极退出全部赃款,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作者单位:苍梧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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