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检察网12月3日讯(通讯员 吴晓燕 蒋桂凤)为购买彩票和偿还个人债务,快递公司的快递员在送快递后将为公司代收的货款2万余元占为己有,被公司发现后报案。12月3日,桂林市秀峰区检察院以职务侵占罪对犯罪嫌疑人谢某某依法提起公诉。
犯罪嫌疑人谢某某是桂林市全毅快递公司的快递员,在该公司负责派送快递包裹及为公司代收“送货上门”货物的客户货款。2013年11月至2014年5月间,谢某某利用送快递代收货款的职务便利,将为公司代收的11笔货款共计2万余元据为己有,将货款用于购买福利彩票和偿还个人债务。2014年5月,全毅快递公司使用电脑扣帐系统后发现谢某某侵吞公司货款的事实,遂将谢某某扭送至公安机关。
秀峰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谢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代收的公司货款2万余元占为己有,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的规定,构成职务侵占罪。
(作者单位:桂林市秀峰区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