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检察网12月9日讯(通讯员 黄平)12月5日,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因涉嫌贩卖毒品罪被天等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经查:2014年11月3日下午4时许,张某某在天等县把荷乡把荷街把荷中学后山下的一废弃工房将毒品出售给吸毒人员廖某,被民警当场抓获。禁毒民警在张某某的右边胸口上衣口袋查获贩卖毒品所获得的赌资50元人民币和一小包用透明塑料封装的可疑毒品海洛因;在廖某左边上衣口袋查获其与张某某购买所得的一小包用透明塑料封装的可疑毒品海洛因。经检验,从查获可疑毒品海洛因中均检出海洛因。
天等县检察院经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因涉嫌贩卖毒品罪,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符合逮捕条件,遂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作者单位:天等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