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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偷不成心不甘 “二”盗上路终落网
时间:2014-12-15  作者:冯瑞能  新闻来源: 广西检察网 大号字

  广西检察网12月15日讯(通讯员冯瑞能)因家中无三轮车可用,犯罪嫌疑人黄某能遂起了盗车的念头。但是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在其认为已经得手的时候,在经过十字路口时,被公安民警人赃并获。12月10,黄某能被大新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批捕。

  2014年11月28日17时许,犯罪嫌疑人黄某能窜到广西大新县,在经过多次“侦查”之后他将目标锁定在桃城镇养利路水利电业公司门口。他第一次看中了一辆红色三轮电动摩托车,当他将自身准备好的一把钥匙撬开车头时,发现不成功,于是下车想把车强行推走,没想到车主正好赶到跟他照了面。黄某能落荒而逃,东窜西窜,在一个隐蔽的角落待了半个多小时,确定没人后感觉自己甚是狼狈,心有不甘,决定再给自己一个“机会”。于是他又回到原地,看准了一辆紫色宇锋牌电动三轮车后用随身携带的钥匙撬开车锁与电门锁,撬得手后犯罪嫌疑人黄某能发动车辆将车开走。正当他暗自高兴的时候,没想到当开至大新县桃城镇明仕路与桃源路红绿灯处时被公安民警抓获。经大新县价格认证中心鉴定,犯罪嫌疑人黄某能所盗许某某的电动三轮车价值为3120元人民币。

  大新县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黄某能利用秘密窃取的方法,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涉嫌盗窃罪,有逮捕必要,遂做出了上述批捕决定。

  (作者单位:大新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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