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检察网12月22日讯(通讯员 宋伟)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喜获龙凤胎,但被医生告知女婴患病难以治愈,遂将女婴河流,最终女婴因救治无效不幸离世。12月22日,记者从钟山县检察院获悉,该院依法以涉嫌遗弃罪批准逮捕了李某某。
经初步审查查明:犯罪嫌疑人李某某(男,40岁)与妻子婚后多年未育,在做了试管婴儿手术后,2014年3月16日李某某的妻子在钟山县人民医院早产,生下一对龙凤胎。因李某某的妻子是a型地中海贫血患者,这对龙凤胎中的女婴在母体时就受到不良影响。李某某在被医生告知其女儿腹腔积水难以治愈后,便放弃治疗女儿,但又希望女儿能被好心人捡到后医治好疾病健康成长,于是在当天凌晨5点许,李某某来到钟山县城富江大桥下,写了一张纸条“谢谢好心人,2014年3月16日3点18分出生”,将出生仅2个小时的女儿用毛毯包好放到脸盆内随河流漂走。当日8时许,李某某的女儿在江边被好心人捡到后送医院救治,次日8时许被遗弃的女婴经医治无效死亡。
经钟山县检察院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对年幼的女儿负有抚养的义务而拒绝抚养,情节恶劣,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之规定,涉嫌遗弃罪,遂依法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
(作者单位:钟山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