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检察网12月22日讯(通讯员 辛向阳 蒙华)12月22日,那坡县人民检察院对广西边境近年特大的一起非法收购、运输珍贵、濒危陆生野生动物案审查完毕,犯罪嫌疑人梁某因涉嫌非法收购、运输珍贵、濒危陆生野生动物罪被该院依法批准逮捕。
据悉,该案件涉及的8只鹰类全部属同类,名为蛇雕,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属于特大案件,近年来在那坡尚属首例。
经审理查明:2014年11月28日下午,犯罪嫌疑人梁某在未向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并取得相关收购、运输野生动物所需的合法许可证情况下,擅自到广西那坡县平孟镇中越边界中方便道与越南人收购鹰类8只、眼镜蛇2条、眼镜王蛇1条,并于2014年11月22日运往靖西出售,途经那坡县平孟镇百外木材检查站时,被那坡县林业局工作人员依法查获。经广西壮族自治区森林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犯罪嫌疑人梁龙非法收购、运输的8只鹰类全部属同类,名为蛇雕,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眼镜蛇和眼镜王蛇均属广西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
目前,该案在进一步侦查当中。
(作者单位:那坡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