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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育夫妇一念之差抱走幼童欲收养齐获刑
时间:2014-12-26  作者:宋伟 谭梦菲  新闻来源: 广西检察网 大号字

  广西检察网12月26日讯(通讯员宋伟 谭梦菲)一对夫妇婚后多年未育,回家途中发现一名无人看管的幼童独自在马路玩耍,便将其抱回家中欲收养,殊不知自己的行为已触犯刑法。近日,经钟山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张某某、潘某某涉嫌拐骗儿童案,经钟山县法院一审判决构成拐骗儿童罪,分别判处张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潘某某有期徒刑一年。

  被告人潘某某与张某某系夫妻关系,两人婚后未生育小孩。2014年7月3日8时20分许,潘某某驾驶摩托车搭乘张某某,途经钟山县钟山镇北环与兴钟路的红绿灯交叉路口时,看见被害人陈某某(男,1岁)独自走出马路玩耍,无人看管,于是张某某叫潘某某停车后,立即下车将陈某某抱上摩托车离开现场,然后两人回到住处。张某某提出收养该小孩并上街买回小孩的换洗衣物。当日下午15时许,潘某某、张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被拐小孩得以解救。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某、潘某某将独自玩耍的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抱走,使其脱离家庭及监护人,其行为均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条之规定,构成拐骗儿童罪。遂作出如上的判决。

  两名被告人临时起意拐骗儿童的行为,触犯了刑法当受制裁。这不仅破坏了家庭关系,也侵犯了儿童的合法权益。本案庆幸的是父母能够及时找回被拐的孩子,重新还原一个完整的三口之家。打拐固然重要,但如何防范被拐更重要,这里需要提醒父母要提高警惕,平时注意看护好自己的小孩子,履行好监护职责,避免孩童脱离自己的视线范围,防止发生意外。

   (作者单位:钟山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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