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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新男子贩毒被批捕 刚出监牢又沦落
时间:2014-12-29  作者:冯瑞能  新闻来源: 广西检察网 大号字

  广西检察网12月29日讯(通讯员  冯瑞能)12月26日,大新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贩卖毒品罪批准逮捕了何某华。

  犯罪嫌疑人何某华,2003年,曾因犯介绍他人买卖枪支罪被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2013年4月3日刑满释放。

  何某华刑满释放回家后,由于找不到工作,生活比较困难,于是就决定到广东打工。在打工期间,一些毒贩知道他是广西大新县人后,就问他能不能弄到海洛因,如果弄得到,拿到广东来贩卖,利润丰厚,每块毒品可以卖到9.3万元。何某华被金钱冲昏了头脑,回到大新后,就跟之前在广东认识的一个金龙人联系,问对方能不能帮他弄到海洛因,金龙人说只要有钱就不是问题,每块毒品的价格是8万元。随后,何某华就开始筹钱,跟广东的毒贩和朋友各借了一些,筹够了16万元。2014年11月某日,何某华用筹得的16万元跟金龙人购得了两块海洛因毒品,第二天,何某华将两块毒品放进拉杆箱里锁好,然后交给农某军、王某新两人乘班车送到深圳市公明镇,其随后乘班车到达公明镇,将毒品交给做毒品生意的人去卖,得钱18.6万元,事后其分别分给农某军、王某新两人各3000元的报酬,其自己获利2万元。2014年11月下旬某日,何某华再次筹集资金跟金龙人购得了四块海洛因毒品,随后将装有四块毒品的拉杆箱交给农某军乘班车送到深圳市公明镇,其随后乘班车到达公明镇,将毒品交给做毒品生意的人去卖,得钱37.2万元,事后其分给农某军12000元的报酬,其从中获利4万元。2014年12月6日上午,何某华用40万元第三次跟金龙人购得了五块海洛因毒品,随后将装有五块毒品的拉杆箱交给农某军乘班车送往深圳市公明镇。当天中午13时许,农某军提着装有五块毒品的拉杆箱在大新县旧汽车站前上了一辆三轮摩托车准备前往搭深圳班车时,被公安局禁毒专案民警抓获,民警当场从农某军携带的拉杆箱里查获疑似海洛因毒品五块。随后,民警在南友高速公路扶绥服务区将何某华及其女友岑某悻、王某新抓获。

  何某华、农某军对贩卖、运输毒品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同时还供认了王某新参与运输毒品的犯罪行为。经称量,缴获的五块疑似海洛因毒品净重1757.5克。经崇左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从所送的检材中均检出海洛因。

  大新县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何某华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之规定,涉嫌贩卖毒品罪;犯罪嫌疑人农某军、王某新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之规定,涉嫌运输毒品罪,遂作出了上述批捕决定。

  (作者单位:大新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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