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检察网1月5日讯(通讯员李华兵)一男子听女网友劝说,进入疑似传销组织,因不能交足款项与该组织一名上线发生矛盾,竟将该名上线掐死。日前,经桂林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高某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31810元。
高某,辽宁省人。2013年6月,高某听网友岳某劝说,到广西临桂县参与名为“阳光工程”的疑似传销组织,期间曾住在岳某上线王某的租住房。高某为了加入该组织,缴纳了3800元定金,但一直未能交足加入该组织所需的全部款项,于是承诺到9月底如未能返回桂林交足款项,就自愿退出。2013年9月8日,高某从外地抵达桂林,并于次日晚来到王某租住处,与王某商谈传销事宜,一直到10日凌晨1点左右,高某听王某表示,如不能补交余款,原来所交的3800元不再退还,高某一气之下就欲打王某出气,并用背包带将王某的双肘反绑,见王某呼救,高某用双手用力掐住王某颈部直至王某不再呼吸和动弹,致被害人王某窒息死亡。事后,高某破坏作案现场,制造假象以逃避侦查,然后潜逃外地。两天后,高某在浙江省温州市落网。
桂林市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高某为阻止他人呼救而猛掐他人颈部,致他人死亡,构成故意杀人罪,应予以严惩。法院采纳公诉机关意见,同时根据被告人高某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且本案事出有因,遂作出上述判决。
(作者单位:桂林市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