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检察网1月19日讯(通讯员宋伟)一男子为不劳而获,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假借创办微型企业为名,骗取国家财政专项扶持资金。近日,钟山县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涉嫌诈骗罪的犯罪嫌疑人贺某。
2O13年6月25日、7月18日,犯罪嫌疑人贺某为骗取国家对微型企业的补贴,采取以其女儿及侄女为法定代表人,虚构材料的方式,先后到钟山县工商局注册登记成立了两家微型养殖企业,并利用这两家虚构的微型企业,虚构材料进行申报微型企业补贴,于2O13年12月25日从钟山县财政局骗取国家微型企业补助资金共计六万元。2014年5月13日,贺某再次采用相同的手段欲骗取国家对微型企业补助资金6万元,因案发时相关部门正在审核申领补助事项而未得逞。
钟山县检察院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贺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国家补贴款,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遂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
(作者单位:钟山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