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检察网1月29日讯(通讯员冯瑞能)“摩托车是颜某的,我们帮他找到了,见到帖子的人请联系他,谢谢”。颜某失踪多日的摩托车突然出现在别人家门口,且上面还贴上了这样一张纸牌。会是谁那么好心,帮别人找车而不图回报呢?写下帖子的人既然知道车主是谁为什么不亲自将车还给车主呢?
一般人不知道情况,一定认为放贴子的人一定是位好心人,一位无名英雄。但是经过公安民警多方取证,却发现这位“好心人”原来是偷车贼。
犯罪嫌疑人隆某国于2014年11月18日20时许,在闲逛至榄圩乡荣圩村村委会附近时,发现路边停放一部两轮摩托车,便起盗窃之心,趁周围无人了,便将该辆两轮摩托车推到自家老房子处,并用装稻谷的竹囤与一大块布将摩托车盖住予以藏匿。后车主找到犯罪嫌疑人隆某国要求归还摩托车,并扬言不归还则报警。犯罪嫌疑人隆某国害怕被公安机关查处,并于2014年12月3日2时许,将盗窃的摩托车推放至榄圩乡荣圩村黄某家门口,并留有“车是颜海新的,如果谁看到就跟颜海新联系”的纸板放在两轮摩托车上。随后该摩托车被榄圩乡荣圩村弄荷屯村民苏某发现并联系公安局。公安民警立刻展开调查,发现黄某显有重大嫌疑,经讯问,黄某显对其盗窃摩托车的事实供认不讳。
(作者单位:大新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