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检察网1月30日讯(通讯员林淑洁)近日,龙州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运输毒品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陈某。
经查明,犯罪嫌疑人陈某为偿还其所欠他人债务,答应帮助运输毒品。2014年10月17日18时许,崇左边防支队弄尧边境检查站官兵在广西凭祥市弄尧边贸点弄尧边境检查站中卡执勤点检查时,发现自称为陈某的男子行迹可疑,随即对该男子携带的物品进行检查,当场从陈某携带的蓝色塑料袋里查获两盒黑色的“蛙王”牌圆柱形蚊香盒,里面有用白色塑料袋包装的可疑毒品冰毒。所查获的可疑毒品冰毒毛重909.7克,净重885.3克。经鉴定,可疑毒品冰毒中检测出甲基苯丙胺。经核查,犯罪嫌疑人陈某为无国籍人。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陈某明知是毒品冰毒仍秘密运输,违反我国对违禁物品的有关规定,其行为已经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涉嫌运输毒品罪,龙州县人民检察院遂对陈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作者单位:龙州县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