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检察网2月5日讯(通讯员 虞航 沈明洪)女子发现市场上鱼雷炮销售火爆,于是其多次向他人购买鱼雷炮再转售出去挣差价,最后其为自己的愚蠢行为付出了自由的代价。日前,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临桂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该县法院以非法买卖爆炸物罪判处邹某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
邹某系一家杂货店老板,因为生意不景气便寻思出售些紧俏的商品。2014年5月份,邹某发现好多人购买鱼雷炮去炸鱼,鱼雷炮在市场上出现供不应求的现象。邹某经多方打听得知王某(在逃)有货源后便与其联系,经讨价还价后邹某购买了大量的鱼雷炮储存至自己的杂货店里。自此,邹某便在自家的杂物店里半公开地销售鱼雷炮,一时间生意颇好,轻轻松松便获利上千元。2014年8月份,接到群众举报的公安民警对邹某的杂物店进行突击检查,从杂物店里搜出鱼雷炮996枚,邹某随之被抓落网。案后经鉴定,被查获的鱼雷炮中含黑火药共重60000多克。
(作者单位:临桂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