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窃财嫌少转劫财 为防报警拍裸照
时间:2015-02-12  作者:黄气刚  新闻来源: 广西检察网 大号字

  广西检察网2月12日讯(通讯员黄气刚)夜入民宅窃取手包,嫌钱太少继而抢劫,为防女被害人报警,竟拍裸照威胁。近日,大化县法院以犯盗窃罪、抢劫罪,数罪并罚判处韦佳林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4000元。

  韦佳林与秦某系酒桌上认识的“好兄弟”。2014年5月13日23时许,韦佳林见秦某在外酒醉无防备,便拿走其家门钥匙,并趁着秦某家无人之机,携带口罩入户盗窃,未盗得贵重物品。随后,他在二楼客厅拿了一把水果刀,等待户主归来,伺机再次施盗。14日0时许,秦某的母亲肖某回到家中洗澡时,韦佳林从其手包内盗得人民币429元。韦佳林嫌盗得的财物太少,遂戴上口罩并持该水果刀威胁肖某要钱,肖某被迫从房内抽屉中筹集人民币1500元,交给韦佳林。为防止肖某报警,韦佳林又持刀命令肖某掀起睡裙,拍摄两张肖某裸露下半身的照片后逃离现场。肖某以被抢劫财物报警后,民警于当天凌晨将韦佳林抓获,并当场扣押了赃款及存有裸照的手机。面对民警的讯问,韦佳林如实的供述了其所实施的盗窃、抢劫行为。

  大化县检察院审理后认为,韦佳林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盗窃得逞后又抢劫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抢劫罪,其中,盗窃罪构成特殊自首,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审理后,采纳了公诉机关的观点,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作者单位:大化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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