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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抢在校生财物 一青少年团伙作案10余起终落网
时间:2015-03-02  作者:徐富根  新闻来源: 广西检察网 大号字

  广西检察网 3月2日讯(通讯员 徐富根)为了满足个人挥霍,一个由刑满释放人员组织7名未成年人参与的未成年人抢劫团伙专门抢劫在校生财物,连续作案10余起。2015年2月14日,陆川县检察院以涉嫌抢劫罪依法批准逮捕了该团伙中的5名犯罪嫌疑人。

  时年21岁的万某曾因犯抢劫罪入狱,刑满释放后仍不思悔改,又操起了拦路抢劫这个“旧业”。2014年11月,万某在网吧认识了小吕等7名未成年人,并拉拢他们一起参与“来钱快”的“行业”。于是几个所谓的“哥们”在万某的怂恿下,以“东山帮”为名号,以城区某一出租屋为据点,分组分批对上学途中落单的中学生实施抢劫。每次实施抢劫前,该团伙均进行明确分工,先由2名成员负责在前方拦截学生,再由其他成员持刀威胁恐吓进行抢劫。每天清晨5、6时许,该团伙分组前往陆川县江滨路、东山路口、陆川县汽车总站等学生上学必经之路守候,对就读于陆川县初级中学、第二中学、温泉镇初级中学的学生实施抢劫。该团伙先后作案10余起,共抢得电动车2辆,手机5部,现金1000多元。2015年1月7日,陆川县公安局新洲派出所经过多天的蹲点守候,一举捣毁该团伙窝点,共抓获5名犯罪嫌疑人,并对另外3名团伙成员实行网上追逃。

  案发后2多个月来,该路段附近的学生和家长整天提心吊胆,生怕遭受危险。自该团伙成员落网后,陆川城区学校周边治安秩序得到很大改善,在校生又恢复了正常的学习生活。

  (作者单位:陆川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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