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检察网3月4日讯(通讯员 邓灿明)近日,发生在灵山县双鹤公园附近的一系列抢劫案3名嫌疑人因涉嫌抢劫罪被灵山县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2014年11月份的一天,侯某、黄某、谢某聚集在一起,由于身上没钱,几人一合计想到了灵山县双鹤公园附近的偏僻处经常有情侣在约会,是个下手的好地方。一天晚上,三人来到灵城镇双鹤公园附近一草地处,在发现赖某和其女友后,几人随即掏出刀具威胁赖某两人,最后共抢得几百元钱和一部手机。
在尝到甜头后,随后的一个多月里,三人在灵城镇江滨一路、二路双鹤公园及周边地区疯狂作案多起,共抢得上万元钱和多台手机。
案件发生后,灵山县公安局成立专案组专门负责该起案件。在专案组的努力下,最终锁定了新圩镇的侯某、黄某、檀圩镇的谢某,让人大吃一惊的是,三人均是不到20岁的年轻人。1月16日,经过周密部署,专案组民警将三人抓获归案。
目前,该案在进一步侦查中。
(作者单位:灵山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