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检察网3月6日讯(通讯员 蓝庆 陈海燕)一个月内家中频频失窃,数额也不大,有时是二十块钱,几包香烟,有时是三五百块,这让家住南宁市的黄先生不胜其扰,干脆买了监控摄像头用袜子装着挂在阳台,好看看窃贼的样貌,结果连监控摄像头也被偷了……近日,经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犯盗窃罪判处郭某拘役5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黄先生与郭某是对门邻居,住在南宁市青秀区仙葫开发区一出租房的2楼。2014年9月中旬的一天,郭某的女儿因贪玩,用自家房间的钥匙插到邻居家的门锁钥匙孔内拔不出来,就叫其父来拔。郭某想扭动钥匙拔出来,发现自家房间的钥匙居然也能打开邻居家的门锁。过后郭某一直记着这件事,惦记着开门进邻居家看看有什么东西可以偷的。
一两天后,郭某通过猫眼确定邻居无人在家,就开门进去偷东西。其打开门口左手边的鞋柜,看到有两条芙蓉王香烟,就拿走了4包。此后,每隔个五六天,郭某就去邻居家“报到”一下。有时偷包香烟,有时偷个三五百块,有时赌钱赌输了就偷个20块钱去买菜……10月14日,郭某再次进入邻居家寻找可偷的财物,发现窗户上晾晒的袜子里有一块形状奇怪的东西,于是就拿出来看,发现是监控摄像头,于是就将之偷走。回到家其前思后想,害怕盗窃的事情败露,就直接把监控摄像头丢到了家门前的垃圾桶里。
已经通过监控摄像发现郭某犯罪行为的黄先生立即去报了警。2014年10月17日,郭某被警方抓捕归案。
(作者单位:南宁市青秀区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