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检察网3月18日讯(通讯员黄丽花)农某系龙州县人,为了满足其毒瘾需求,以卖养吸,以牟取暴利为目的,不惜铤而走险,差遣不知情的老公帮其“送”毒品,最终被民警连锅端掉。当场被查获海洛因0.28克,从家中查获1558克美沙酮。日前,龙州县人民法院判处农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犯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6000元。
2014年6月14日下午19时许,农某接到购卖毒品电话后,用一小广告纸包好三小粒白色塑料袋包装的可疑毒品海洛因后,其本打算洗完澡再去送“货”给对方。但因买方多次催促,其便差遣正在看电视的不知情的老公蒙某(另案处理)帮其拿着包好毒品的小纸团送到龙州县某医院新办公楼工地。其只跟其老公说到那里后会有人出来要,但不告诉其老公是拿去的是什么东西,其老公接过东西后,并不多想,也没有多问,便其骑电动车到农某授意的地点等候,等了五、六分钟,其老公不见有人来取,转身想走时就被公安民警抓住了。当场被查获疑似海洛因的净重0.28克,随即在其家冰箱里查获六瓶共1558克疑似美沙酮毒品。经鉴定,可疑毒品检出海洛因成分和美沙酮成分。
日前,龙州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农某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理规定,贩构成了贩卖毒品罪和非法持有毒品罪。遂作出上述的判决结果。
(作者单位:龙州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