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检察网3月18日讯(通讯员 赵大建 陈海燕)为获得报酬替他人“讨债”,声称是警察并使用警用器材进行劫财,被抓后发现不仅非法持有枪支、弹药,还提供场地给他人吸食毒品……近日,南宁市青秀区检察院以涉嫌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容留他人吸毒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李某,以涉嫌抢劫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唐某。
2014年11月初,周某以许诺支付报酬为由找到李某,让其帮忙向金某讨要参与“资本运作”而投资的20余万元,李某见有钱可赚便答应下来。
11月6日,周某以邀请吃饭为由请张某等人到金某家中,之后通知李某过来向金某讨要钱款。中午12时30分许,李某纠集唐某、黄某(在逃)、黎某(在逃)、贾某(在逃)、容某(在逃)等人来到周某家门口,在敲开房门后,便立即责令房内的人不要动,并声称其是警察。当时在房内的金某、张某等人见其未出示证件,均予以反抗。之后李某等人使用伸缩警棍、手铐、催泪喷雾剂等工具将屋内的人员制服,并使得屋内多人受伤。在制服屋内的人员后,唐某将张某口袋内的钱包取出,在发现其钱包内有现金后,又将钱包内的3500元现金放入自己口袋内。接着李某与贾某将金某带入其中一个房间内,正欲向其讨要周某投资“资本运作”的20余万元时,金某癫痫病发作,躺在地上口吐白沫,不省人事。李某等人见状后出于害怕,便仓促离开现场,驾车往江南区方向逃窜。
2015年1月30日凌晨,警方将正在屋内吸食毒品的李某抓获,同时将在屋内的唐某一并传唤回公安机关接受调查。另查明,从2014年7月开始,李某租用南宁市青秀区某小区房用于开设保安公司,期间多次提场地给他人吸食毒品。在抓获李某、唐某等人的同时,民警依法对李某的人身、车辆、公司场所进行了搜查,共搜查出13把自制手枪、28颗自制子弹及41颗空弹。
(作者单位:南宁市青秀区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