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检察网3月30日讯(通讯员邵佳佳)桂林女孩唐某某盗窃朋友手机又以此为由骗取赔偿,手机“照片流功能”让其现出原形。近日,桂林市叠彩区人民检察院以盗窃罪对犯罪嫌疑人唐某某批准逮捕。
2015年2月,犯罪嫌疑人唐某某约朋友陈某到桂林市叠彩区一生活会馆汗蒸,后唐某某趁陈某在卫生间换衣服之际,盗窃其放在储物柜内的一部白色苹果5手机,同时对陈某谎称自己手机亦被盗,随后唐某某到公安机关报案称其苹果5s手机和陈某的苹果5手机在汗蒸馆被盗。次日,唐某某拉上朋友陈某以手机被盗为由,向汗蒸馆老板分别索赔人民币2200元、2000元,唐某某使用骗来的2200元赔偿金又购买一部新苹果5S手机。
值得一提的是,公安机关最终锁定犯罪嫌疑人唐某某,全靠被害人陈某手机的照片流推送功能。原来犯罪嫌疑人唐某某欲将盗窃手机销赃时,使用该手机拍过照片,而该照片通过陈某的ID账号推送至陈某的新手机上,引起了陈某的怀疑,随后公安机关通过技侦手段锁定犯罪嫌疑人唐某某。
因犯罪嫌疑人唐某某诈骗行为数额未达刑事立案标准,叠彩检察院以盗窃罪对其依法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作者单位:桂林市叠彩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