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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旬老汉不痴呆 利用长相骗吃骗喝还骗钱
时间:2015-03-30  作者:秦健琳  新闻来源: 广西检察网 大号字

  广西检察网3月30日讯(通讯员 秦健琳)靠脸吃饭是年轻姑娘小伙的事,没想到年近七旬的曾某却也对自己的老脸如获珍宝,因为他长着一张和某单位领导相似的脸,曾某利用这一特征在外骗吃骗喝,还以帮助调动工作的名义骗取他人1.8万元供自己使用。近日,临桂县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曾某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

  2014年1月份的一天,曾某在临桂某饭店与朋友吃饭时,因其长相被李某误认为是桂林市某单位的一曾姓领导,曾某遂将错就错,并告知李某说以后遇事可找其帮忙,李某深信不疑。后为拉近关系李某多次请曾某吃饭。3月份的一天,李某又约曾某吃饭,并提出想让曾某帮其哥哥李某某调动工作,曾某一口答应,并提出要1万元的活动经费。过了两天,李某将1万元给了曾某。之后曾某又以请领导吃饭为由,先后多次共向李某索要8000元。5月份,在李某多次催问下,曾某拿出一份商调表和一份个人基本情况表给李某让其拿给李某某填写,李某拿到这两份表后发现都是复印件,而且看起来及其不正规,遂产生怀疑,后经打听,得知曾某并不是某单位的曾姓领导。李某发现受骗后即拨打电话报警。

  经县法院开庭审理后认为,曾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诈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其认罪态度好,案发后主动退赔全部赃款给被害人李某,对其适用缓刑不致危害社会,遂做出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罚金1.8万元的判决。

  (作者单位:临桂县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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