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谎称公安厅处长 骗财骗色被批捕
时间:2015-04-27  作者:陈梅丽  新闻来源: 广西检察网 大号字

  广西检察网4月27日讯(通讯员陈梅丽)河池市大化县的刘某福自称是广西公安厅交警总队的处长,利用这一虚假身份,骗取他人感情和金钱。3月5日,浦北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招摇撞骗罪将刘某福依法批准逮捕。

  2014年3月份,60多岁的刘某福来到浦北,在浦北供电局前转了一圈后,他上了一辆三轮车。这辆三轮车的司机是一个面容姣好的中年女子,叫黄某珍。刘某福上车后对黄某珍说:“我是广西公安厅交警总队的刘处长,如果有事的话可以找我帮忙”。十几天后,刘某福再次乘坐黄谋珍的三轮车时,又强调了公安厅交警总队处长的身份。下车时,刘某福要求黄谋珍给其介绍一个农村女人做老婆,黄谋珍一听便喜出望外,在宾馆门前,双方互留了电话号码。

  很快,两人发展为情人关系,刘某福也顺利住进了黄谋珍的家。在取得黄谋珍的信任后,刘某福以到广东湛江追债、到贵州打点生意、到浦北泉水办事为由先后向黄谋珍索取了9000元现金。

  看到虚假身份能给自己带来这么多好处,且来之容易,刘某福决定好好利用“处长”这个高大上的身份。2014年6月下旬的一天,黄谋珍带着刘某福来到北海市走亲戚。在黄谋珍的妹妹家,刘某福又亮明了其广西公安厅交通总队的处长的身份,并说认识很多北海市高官。黄谋珍的妹妹听此,想到最近小叔子徐某被关押在看守所,家人一直盼望其早点回家。于是,黄谋珍的妹妹便将这一消息告知了小叔子的老婆陈某,陈某自然把刘某福当成了救命稻草。而刘某福则顺着陈某的心思,先是索取了1000元钱作为打听关系的费用。然后又以打点关系为由向陈某索要了4000元现金,连同陈某主动送来的2500元感谢费一起收下。陈某以为给了钱,丈夫很快就可以回家了,结果却左等右盼也没见着丈夫的影子,而每次询问均被刘某福告知此事正在办理当中。过了一段时间,陈某感觉到刘某福在敷衍此事,也就不再过问了。然而,让陈某意想不到的是,2014年11月15日丈夫却被释放回家了。疑惑中的陈某再次拨打了刘某福的电话进行试探,没想到刘某福在电话的另一端还向往常一样说这件事已经在办理了,并叫陈某耐心等待。至此,陈某方知上当受骗。

  而黄谋珍得知这一情况后,细想刘某福与其交往的这段时间以来每次来浦北和她约会后都会以各种理由要钱,自己也从未见过能证明刘某福身份的证件。黄某珍认为自己也被骗了,于是和陈某一起报了警。面对警方的讯问,刘某福没有过多的狡辩,如实供述了其犯罪行为。

  检察机关审查认为,刘某福为了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进行诈骗,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的规定,涉嫌招摇撞骗罪。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的规定,浦北县人民检察院对刘某福作出了批准逮捕的决定。

  (作者单位:浦北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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