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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胆毒贩向戒毒所内贩毒被提起公诉
时间:2015-05-21  作者:韦海宁  新闻来源: 广西检察网 大号字

  广西检察网5月21日讯(通讯员韦海宁)犯罪嫌疑人陈甲,现30岁,是浦北县小江镇人。2015年3月10日中午,陈甲接到了另一毒枭陈乙(在逃)的电话,叫他和自己一起送点“货”(海洛因)给在浦北县强制戒毒所戒毒的容某。

  原来,容某在戒毒所内戒毒了半个月,但还是毒瘾难除,于是便利用可以打电话叫亲朋好友送日常用品的机会,打电话给陈乙,在电话中使用“送拖鞋”的暗语叫陈乙送毒品到戒毒所,约定出去后再支付毒资。当日16时许,陈乙将毒品藏在一双拖鞋内,并夹杂其他日常用品装进一个黑色塑料袋内,由犯罪嫌疑人陈甲负责送到戒毒所给容某。陈甲叫上不知情的陈丙和其一起去到戒毒所大门附近。因害怕被发现,陈甲便叫陈丙独自携带藏有毒品的塑料袋进戒毒所里送给容某。戒毒所民警在对陈丙送来的物品进行例行检查,从拖鞋的夹层搜出两小包疑似毒品。陈丙被当场抓获,犯罪嫌疑人陈甲见状便逃跑。经钦州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检验:净重1克的疑似毒品检验出甲基笨丙胺成分,净重0.25克的疑似毒品检出海洛因。

  之后,犯罪嫌疑人陈甲被抓获归案,另一嫌疑人陈乙则在逃。2015年5月19日,浦北县检察院以涉嫌贩卖毒品罪对犯罪嫌疑人陈甲提起公诉。

  (作者单位:浦北县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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